各市、县招生考试机构:
艺术专业省统考(美术类、音乐类)成绩公布后,允许考生查分。查分工作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,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,专门组成查分工作小组按程序严格操作。查分范围为错统、漏统,宽严不查。现将查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对自己成绩有疑问的考生,携本人身份证、专业准考证于1月14日15:00前到市、县招生办指定地点登记申报查分,逾期不予受理。各市招生考试机构通过报名管理后台“考务管理”—“查分查卷”模块将考生信息及查分科目上报省考试院。
二、我院于1月15日统一组织实施查分工作,1月16日将查分结果反馈各市招生考试机构。
二○一三年一月十日
|